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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创新机制严管治污设施 只为成功想办法 不为困难找借口
经济总量小、发展速度慢,并没有影响贵州省减排的决心。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困难找借口,贵州省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实施火电厂旁路铅封,创新监管方式,行政和经济手段并用,污染减排取得成效。
驻厂监督保设施正常运行
截至今年10月底,贵州全省已建成101个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到每天179.1万吨。确保减排设施正常运行成为了摆在贵州环保人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稳定正常运行,贵州省环保厅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监督员对每个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级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
驻厂监督员制度还扩展到了燃煤电厂。今年8月,由贵州省环保厅选调的13名省级环境监督员带领各市(州、地)、县(市、区)环保部门驻厂监督员组成的驻燃煤电厂环境监督组,奔赴各燃煤电厂开始为期5个月的驻厂监督。据了解,派驻的36名入厂环境监督员全是省、地、县三级环保部门的公务人员。
监督组负责督促全省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督促加快脱硫设施增容改造进度,指导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各驻燃煤电厂环境监督组在驻厂期间,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派驻燃煤电厂环境监督组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各燃煤电厂使用低硫煤,确保入炉煤含硫率低于脱硫设施设计校核硫份。
监督组同时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由贵州省环保厅协调省经信委、电网公司,实施降低发电负荷、停机等。
旁路铅封令企业无法偷排
贵州省环保厅创新执法监管手段,旁路烟道铅封就是其中之一。为有效地防止火电企业偷排行为,贵州省环保厅下发了《贵州省燃煤电厂发电机组旁路烟道挡板封签管理暂行规定》,对旁路挡板封签开启,重封程序及启、封记录做了严格规定,并定制专用封钳、封签、印模。
对发现擅自开启旁路挡板、使用硫份高于脱硫设施处理能力的煤质,入炉煤硫份数据造假等涉嫌环境违法的,立即立案调查取证。
与此同时,加强脱硫设施管理,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贵州省明确要求燃煤电厂加强脱硫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减少脱硫设施故障发生率。这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成效。
行政问责让政府不敢懈怠
2009年6月,贵州省出台了《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规定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导致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的单位,责任领导将被建议引咎辞职。
2009年8月,贵州省政府分别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展缓慢的两个市、州及6个县政府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在利用行政手段的同时,贵州省还积极利用经济、财政手段,建立起环保信贷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企业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约束和监督,并由环保和物价部门联合实行脱硫电价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贵州省对限制和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300多家高耗能企业实行了关停和转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效助推贵州省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在积极发展现代煤化工、铝及铝加工、磷及磷化工等产业的同时,贵州省严把项目审查关。坚决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等高污染、低效益企业,依法建立产业发展扶优限劣制度,仅2009年就淘汰落后产能687.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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