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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快火电厂脱硝步伐 “十二五”综合脱硝效率要超过70%
据悉,“十一五”期间,广东省火电厂脱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557万千瓦,比2005年增加了3137万千瓦。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国家把氮氧化物确定为“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目前,广东全省仅广州市的火电厂已建成烟气脱硝设施,其他市只有部分新建机组同步投运了烟气脱硝设施。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是广东省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重要措施。
《方案》要求,珠三角地区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区域内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2013年底前,完成区域内12.5万千瓦以上、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
为有效推进火电厂脱硝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将本方案实施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总量减排考核。加快清洁能源的使用,加速淘汰能耗大、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努力实现电力生产增产减污。进一步完善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引导电厂主动采取降氮脱硝措施。提高氮氧化物排污收费标准,实施脱硝电价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手段提高脱硝电厂竞争力。各级财政、环保部门从电厂收取的氮氧化物排污费要重点用于火电厂脱硝工程治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