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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召开
周生贤说,过去五年,是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在松花江萌芽、开花、结果,并走向全国的重要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自治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力推进,全面完成《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松花江休养生息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松花江水质总体上由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2.9%,比2005年提高2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7.6%,比2005年降低2个百分点,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20.5%、37.5%、24.2%。松花江流入黑龙江的断面水质已稳定达到Ⅲ类,全流域水生态系统正逐步恢复。
周生贤指出,总结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治污经验,可以归结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牢固树立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新理念。坚持让松花江休养生息,遵循自然规律,创造发展条件,积聚发展力量,把再造的环境新优势转化为推进流域内经济新发展的可持续过程。通过加强环保培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全流域生态文明观念普遍提高,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成为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二是严格落实治污目标责任制。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三省(自治区)政府把水污染防治摆上突出位置,均成立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三省(自治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部署治理任务,检查治理进展,把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并分别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松花江休养生息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有力有效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5年来,国家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三省(自治区)政府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整治,截至目前,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已完成99.6%,在建0.4%,完成投资104.7%,新建7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95万吨/日,项目及投资完成率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均处于前列。四是着重构建联防联控协力治污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农业部等部门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组成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部门“统一战线”,给予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地方发改、财政、建设、水利等各部门也组成了地方政府各部门间“统一战线”,及时解决项目申报、审批、贷款、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五是采取综合手段切实强化松花江流域环境监管。三省(自治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强制淘汰造纸、糠醛等行业内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工艺、设备与产品,严格流域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注重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科技含量。六是优先抓好流域内饮水安全保障。加强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污染防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事故性排放,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进一步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每年都对沿江两岸和饮用水源地上游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钢铁、涉砷、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周生贤强调,“十一五”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流域水质尚未全面达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水平有待提高,环境安全隐患仍然较多,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增强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推进力度,推动实现流域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融合。“十二五”时期,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总体考虑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松花江休养生息,构建“治支流、促干流、抓城市、护生态”的水环境保护格局,创新政策措施,实施分区防控,依托规划项目,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造福沿江人民群众。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做好“十二五”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作至关重要,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认真编制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集中解决重点问题。要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松花江“十二五”规划》并完成报批。三省(自治区)各级政府要根据资金投入能力,制定年度计划,强化目标考核,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分步、有序、顺利完成。要抓住“十二五”治理由干流向支流倾斜这一重点,集中力量,发挥各部门优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改善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二要继续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排放标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把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市县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污水管网收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发挥治污效益;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负荷;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执法专项检查,继续加大沿江重大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上下游应急机制的统一协调,确保松花江水环境安全。三要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三省(自治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松花江流域“十一五”规划增补项目和“十二五”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要以“十二五”规划为主要依据,以确定的优先控制单元为投资重点,尽快选择一批环境效益显著、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地方政府积极支持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四要加大水专项实施力度,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十一五”开发的煤化工、石化行业等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形成整装成套的设备并实现产业化,为有毒有机物削减提供技术支撑;选择伊通河、牡丹江、阿什河典型支流开展水质达标区域综合示范,促进干流水质根本性改善;开展流域水生态完整性评价与修复技术研究,并选择下游沿江湿地开展生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恢复综合示范;开展水生态风险管理关键技术、水环境目标管理技术和事故防范技术集成,构建风险防范的技术体系。五要强化长效机制,为松花江流域治污奠定扎实基础。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让考核成为推动流域治污的有力抓手。继续加强政府主导、环保统筹、多部门联动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从法规、管理、资金等方面引导地方政府推进流域治污,从优惠电价、经费补贴等方面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创造条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环境保护,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环保投入机制。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通报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自治区)代表分别介绍了辖区内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对“十二五”规划编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出席会议的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农业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