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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整体初步遏制,局部仍在扩展是谁放出了吞食土地的老虎?
而今天“黄沙滚滚来,白天屋里照灯台,行人出门不见路,一半草场沙里埋”。这里描述的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高原由于多年来乱砍滥伐、开垦种植、过度放牧等导致滚滚黄沙淹没了农田与城镇的景象。
这样的景象并非鄂尔多斯所独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8个县(旗、区)都不同程度地遭受土地荒漠化的困扰,这意味着当地的人们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基础——具有生产能力的土地。
众所周知,导致荒漠化不断扩张的主要因素是不合理的人为活动,是脆弱的自然环境与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相互作用的结果。基于这样的关系,我国的土地荒漠化治理如何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充分遵循自然规律?如何协调荒漠化地区自然资源环境与人类活动的关系?
沙化,最可怕的侵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草原中部的浑善达克沙地,上世纪50年代还是一片绿洲,被誉为“沙漠花园”,然而从60年代开始,沙化的厄运开始降临。20世纪90年代前,这里的沙漠化土地还只是零零星星点缀其中,90年代以后,这些沙地已经纷纷“握手”,相连成片,并且平均每年要吞噬143平方公里草场。
日益加剧的土地荒漠化致使生态环境恶化,不断吞噬着人们的生存空间。《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显示,目前,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现象呈整体得到初步遏制,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局部仍扩展的局面。截至2009年底,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37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为173.1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03%。截至2009年底,全国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为31.1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24%。
记者在采访时,一位长期从事荒漠化研究的专家如此概括我国荒漠化分布区域,“在我国,沙漠化土地西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达黑龙江省,形成长达500多公里的弧形带,断续分布于我国北部。因水土流失和工业污染造成的荒漠化更是遍及全国。”
干旱缺水是土地荒漠化发生、发展的主要因素。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加剧了干旱程度,在客观上加速了荒漠化发展。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20世纪50年代湖泊众多,从80年代以后逐渐缩小干涸。在河北省坝上地区,一些有名的湖泊都已干涸,如棺材山淖尔、黄盖淖尔、张飞淖尔等,甚至大型湖泊安固里淖也只有雨后才有少量积水。
自然生态系统有其本身固有的特点,在没有人类活动影响的前提下,其平衡不会失调。由于人类对其功能认识不清,长期违反自然规律进行生产活动,导致生态恶化。如河北省坝上地区属干旱与半干旱地区、农区与牧区的过渡带,也是内陆河流域与外流域的交界带。这种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构成了景观生态和系统层次结构简单、食物链短、自我调节能力差的脆弱环境系统,而这种生态系统很容易被打破。数十年来,由于对这一区域的生态系统功能定位不准,其生产功能凌驾于生态功能之上,造成了坝上地区草原退化、载畜量降低、土地沙化严重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荒漠化首先在于其生态环境非常脆弱,人为因素则往往是诱发和推动因素。有专家介绍说,近10年北方的干旱化,其原因主要是降雨减少,但对这一地区来说水资源利用不当、地表水在上游被劫夺和对地下水的严重超采可能成为主因。科尔沁草原地区西辽河的断流和大批湖泊淖尔的干涸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地下水超采之后近层土壤水分减少,土地干旱加重,从而使潜在荒漠化的土地面积增大,为荒漠化和沙漠化发展提供了条件。在干旱地区,有限的水资源成为维护生态平衡的关键,而我国大部分干旱区缺乏这一认识,只注重水资源的生产和生活功能,而对其生态功能认识不足,结果引发了人为生态灾难。如由于塔里木河上游拦蓄用水量过大,使下游地区经常断流,结果造成下游地区沿岸大批胡杨死亡,绿洲萎缩或消失,沙漠化土地迅速发展。
沙化扩展速度趋缓
前不久,记者在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小坝子乡榔头沟采访时,一些村民高兴地向记者介绍,昔日黄沙弥漫、流沙压塌房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这种变化得益于国家连续多年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显示,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5年间河北省沙化土地减少2782平方公里,位居全国第一;荒漠化土地减少1802平方公里,减少面积位居全国第二。在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形成了200多万亩的防风固沙林带,初步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风沙南侵的第一道生态屏障,使1156万亩农田和1650万亩草场得到有效保护。
有关专家表示,根据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分析,受过度放牧、滥开垦、水资源不合理利用以及降水量偏少等综合因素的共同影响,川西北高原、塔里木河下游等区域沙化土地处于扩展状态,但扩展的速度已经趋缓。
对此,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呈持续净减少之势,主要原因是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开展防沙治沙工作。来自国家林业局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草原建设与保护、水土保持等一批与防沙治沙相关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为实现持续好转奠定了重要基础。其次,活化治理机制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动力源泉。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于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等一系列决策,激发了土地沙化治理者的投入积极性。第三,实施扶持政策是推进治沙工作的有力措施。国家实行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和草原补贴政策,一些地方实行了治沙财政补助政策,不但对沙区林草植被恢复和保护起到了良好作用,而且对解决农牧民生计,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减轻人口压力有明显作用。
另外,这些年西北地区降水偏多,也促进了植被恢复和改善。据监测,近10年来西北地区降水比常年偏多。本次监测期与上个监测期相比,北方荒漠化地区降水量总体上持平,局部地区有所增加,降水对促进这些地区天然植被自然修复和提高工程治理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
既保护生态又发展经济
国家林业局治沙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相关监测分析表明,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的严峻形势尚未根本改变,土地沙化仍然是当前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之一。
治理荒漠化,人们不仅要与恶劣的自然环境相抗争,还要与膨胀的人类生存压力相抗争。
自然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弹性”,一旦人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对环境施加的压力超出了生态环境的“弹性”限度,就容易发生土地荒漠化,而一旦减轻了这种压力,生态环境就可以恢复。重点是解决好生态环境恢复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改善的矛盾,保护生态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经济发展。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尹伟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荒漠化的防治必须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充分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等原则,通过植树种草、秸秆还田等生物措施,加大封禁保护力度,严格保护沙区林草植被。同时优化土地利用格局,坚持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并重,注重发挥草原、荒漠等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促进生态自然恢复。在实行保护性开发、严格保护生态的同时,也必须高度重视当地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荒漠化严重的贫困地区,要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积极发展绿色沙区生态特色产业,实现沙区生态、经济良性互动,改善受荒漠化影响人口的生活条件。
在采访中,业内专家对生态脆弱区域的环境承载力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中科院寒区旱区工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涛认为,荒漠化地区生态修复事关国家区域生态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荒漠化治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协调荒漠化地区自然资源环境与人类活动的关系,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尽责、全社会参与,加大保护和建设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建立和巩固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专家建议,对敏感生态区域或生态脆弱地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人口环境容量评价研究,建立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区域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区域最大人口承载量以及生产发展方向,必要时可进行生态移民,以恢复自然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减轻人类生产、生活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同时,在沙漠化土地整治过程中,应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当地经济服好务,处理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的关系。
国家在加大治理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增加融资渠道,加快了治理速度;并将治理成果归个人所有,增强了群众个人管护的积极性,解决了生态环境建设中治理成果难以长期巩固的难题。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史培军认为,制定沙区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政策,对于遏制土地沙化非常关键。要制定积极的可更新资源综合管理财政政策和生态补偿政策,以及严格的生态红线划定政策,并提高在沙区开发能源与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用的标准,以基本保障沙区能源矿产开发造成的生态恢复所需费用。